黄志威
Huang Zhiwei
主任
E-mail:gzhuangzhiwei@163.com

律师介绍

黄志威,男,1966年2月生,中山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从2005年至今担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任广州市番禺区政协委员、民进番禺区副主委、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职。


专业领域

黄志威律师从事专职律师20年以来,坚持以“真诚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以其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优秀的办案能力及“客户至上”的服务态度,维护客户之合法权益。并为多个国家机关、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省地税局、省交通公司、越秀风行集团等提供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

黄志威律师擅长民商事、经济案件,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精湛的业务水平,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曾代理轰动全国的“中国体坛第一奇案”、“广东公益诉讼第一案”,特别对公司法律业务、并购重组业务、重大民商事诉讼等有着深入、透彻的研究。迄今代理的诉讼及非诉案件上千宗,服务的国企及国家机关逾20家。

所获奖项

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奖

社会职务

广州市番禺区政协委员

中国民主促进会广州市番禺区副主任委员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常年法律顾问

广东省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特聘法律顾问

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

广州大学法学院实践课程指导老师

广东省律师学院师资库教师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

黄冈商会罗田分会名誉会长

连续两届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积极推动省律协税务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与税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作沟通机制。

连续多届担任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期间主持仲裁、调解多起纠纷案件。

担任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特聘法律顾问期间,为省消委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同时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连续三届担任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指导学生多名。

法律著述

法律著作:《企业技术创新与合同法律保护》(合著),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法律评述:黄志威律师多次受《羊城晚报》消费者问答服务专栏、《广州日报》法律咨询专栏邀请,就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及商事领域中的商品房定金、物业管理、劳动就业等法律问题,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进行专业的法律评析并提出切实的法律建议。

立法工作

黄志威律师作为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常年法律顾问,为省地税局草拟了《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草案,并对粤高法[2014]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严格征收涉及审判执行房产交易税收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出具法律意见,有效的维护了省地方税务局的利益。

黄志威律师作为专家法律顾问小组成员,参与了《广东省金银饰品管理规定》《小额商品投诉处理办法》等省市法规的制订与起草工作。同时,参与政府机关组织的听证会,如洛溪桥是否继续收费的听证会等。

黄志威律师服务的国家机关/大型国企主要有: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州风行发展集团

广东省电力集团

广东省交通开发公司

广州城市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粤海集团

广州国际集团

广州越秀风行食品集团

广州房地产实业集团公司

台湾滚石集团

广东空港城投资有限公司

天合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黄志威律师提供的部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

(一)税务领域

黄志威律师担任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常年法律顾问,为省地税局审核了一系列专项合同,草拟了《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对粤高法[2014]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严格征收涉及审判执行房产交易税收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出具法律意见,有效的维护了省地方税务局的利益。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

黄志威律师担任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特聘法律顾问,为省消委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支持消费者起诉童车生产厂家,轰动全国的公益诉讼案 “童车咬人案”,此案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广东电视台社会纵横栏目、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都进行了大量报道,被视为“广东公益第一案”,在无先例的情况下,黄律师通过多方努力,参照并结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诉讼请求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黄律师为此还荣获广州律师协会颁发的“业务成就奖”。


(三)国有资产管理领域

担任广州风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就该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事务进行全程跟踪处理,并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解答法律咨询、诉讼咨询,并对该集团百余名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就公司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建议。

代表广州国际集团物业公司,为广州国际集团物业公司名下的数百家商铺、厂房的租赁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对物业租赁纠纷以及物业租赁的相关法律事务非常精通,积累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


(四)航空领域

黄志威律师担任广东省机场集团旗下广东空港城投资有限公司、天合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治理提供了大量专业独特的法律建议,为公司下设数十家公司涉及的股权转让、股权投资、与航空公司合作投资新设公司等项目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为公司在破产债权中成功收回数千万元的债权。


(五)房地产开发领域

黄志威律师担任广州市泰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该公司开发的喜洋居楼盘项目进行法律策划,使该项目整个开发及售卖过程免受法律纠纷,该楼盘项目是广州市泰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成功的项目之一。同时为该公司审核了大量合同、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对一系列诉讼纠纷案件提供应对策略、代理诉讼等。


(六)互联网领域

黄志威律师担任广州小卫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龙腾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互联网高新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修改合同、提供法律对策等法律顾问工作。


(七)高新工业领域

黄志威律师担任广州市欧斯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隆鹏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广州市恒艺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其中,代理广州市欧斯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与银行贷款纠纷、专利侵权纠纷等案件。为该公司成功收回了债权,其中专利侵权纠纷以原告撤诉告终。


(八)能源领域

由于黄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法律实践,因而工作之余,经常被大型集团外企及股份制公司邀请进行法律培训。曾为广交会、中海油田(湛江)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讲授合同部门法等法律法规,深受好评。


(九)新闻传媒领域

由于黄律师曾担任新华社广东分社记者,关注社会政治问题及民生动态,多次受《新快报》报社、广州日报主办的《赢周刊》报社、南方日报社主办的南方都市报社之邀请提供法律服务。

黄志威律师代理的部分民事诉讼/仲裁法律服务

(一)不良资产/企业破产纠纷

黄志威律师代理香港永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广东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进行不良资产的追收及相关的法律诉讼业务,为银行成功收回数笔贷款,涉案金额数亿元。

代理天合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亿阳集团及控股上市公司等破产重整案件,在对方已经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情况下,为公司成功收回了几千万元的债权。此外,还代理天合公司与上市公司海南航空、北京首都航空等飞机融资租赁纠纷案件,标的额超5亿元。

代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不良资产追偿纠纷案,标的额超4.18亿元。


(二)金融借款纠纷

黄志威律师代理农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与新会区政府拆借纠纷,标的近亿元,为当事人成功收回了债权。此外还为广东省交通集团属下广东省交通开发公司成功收回几笔金额不小的债权。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纠纷

黄志威律师代理广州市越秀振建实业公司与顺德房地产集团公司房地产合作建房纠纷案,标的额逾亿元。一审由另一家律师所代理败诉,二审黄律师代理。黄律师在此案并提出了有理有据的法律观点,获得了法律胜诉,使越秀振建实业公司成功回收巨额债权。

代理惠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诉玖威(惠州)房地产合建纠纷案,标的额1.2亿元,最终胜诉。

代理广州市泰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国营新塘农工商联合公司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案,土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圃,争议土地面积超3万平米。

代理祈福集团肇庆商品住宅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代理广州化工集团旗下广州化学试剂二厂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该纠纷涉及项目土地超一万平米,价值数亿元。


(四)重大合同纠纷

代理贵州山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贵州省公司合作纠纷案件,在面对对手方为当地大型国企的强大压力下,该案历经两次仲裁,黄志威律师最终维护了民企的合法权益,为山子公司成功追回几千万元的合作款。

代理广州市万利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五)公司/股权纠纷

代理广州市华侨商品供应有限公司名下数亿元物业资产转让及公司整体转让专项法律服务。

代理滚石移动股份有限公司(即世界著名的台湾滚石唱片)在VIE架构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运营实体系列股权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上亿美元。

代理广州化工集团旗下广州化学试剂二厂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该纠纷涉及项目土地超一万平米,价值数亿元。

代理广州市泰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股东间股权转让纠纷案,涉案金额超亿元。

代理中山市南方新元食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获得全部胜诉。


(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主办广州十佳形象大使、广州电视台某主持人巨额财产离婚案。

主办广州邱某某离婚案,该案涉及家族企业股权及家产数亿元。

主办姚某与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主办中山大学某著名教授离婚案。

主办12位美国华裔遗产继承案,该案涉及广州市越秀区的多套房产。

此外,黄志威律师还主办了党某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案、章某离婚案、杨某与黄某某离婚案、钟某某与王某某、王某与王某某离婚案等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


(七)反不正当竞争纠纷

黄志威律师处理美国阿凡提公司反不正当竞争案,为该案争取了极佳的诉讼效果,引起了业内的高度关注。

黄志威律师提供的部分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黄志威律师担任广东省监察委员会2018年第一号案广东水电集团厅级干部梁某受贿案的辩护人,在受贿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使被告人获得轻判;

担任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处级干部,原广州公交集团二汽公司副总经理高某贪污案辩护人,取得被告人定罪免刑的辩护效果;

担任广州某大型国企董事长贪污、挪用公款案辩护人,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担任张某某行贿案的辩护人,取得了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


(二)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

黄志威律师担任深圳胡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该案历时多年,被告人经一审法院判处刑罚后,上诉到二审深圳中院,深圳中院经审理后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又判有罪,再审二审最终改判被告人无罪。


(三)侵犯财产罪案件

黄志威律师担任黄某涉嫌入室抢劫案。黄某一审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黄律师介入后,据理力争,案件被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随后检察院撤诉,黄某被无罪释放。


四、黄志威律师提供的部分行政诉讼法律服务

在行政诉讼方面,黄志威律师担任徐闻县国土局被诉巨额赔款案的代理人,通过黄律师的努力,国土局最终免于巨额损失,维护了国土局的合法权益。


五、黄志威律师提供的部分非诉法律服务

黄志威律师为广州风行发展集团旗下广州风行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新三板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黄志威律师作为该项目主办律师,负责该项目各类协议的起草、交易结构设计、交易风险评估,并就河北省某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为本次并购交易提供法律建议。

承接广州市建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沙洲商业地块开发、合作专项法律顾问工作。

主办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参股重庆城市一卡通中心股份制改造项目。

主办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旗下项目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主办中兴通讯旗下子公司遇菲律宾用户投诉事宜的专项法律服务,用户不断投诉长达一年之久,黄律师接手后,通过详细的法律策划,最终完满解决,使公司免受投诉困扰。


黄志威律师还办理了大量的股权转让、投资并购、资产重组、不良资产处置等重大非诉专项案件。


黄志威律师丰富的法律策划经验与专业的法律服务品质,赢得了各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口碑,并与这些单位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黄志威律师法律功底扎实,知识面广,在执业过程中办案公正、严谨、快捷,具有非常强的干劲和进取心,通过多年工作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诉讼、非诉讼及担任法律顾问经验,同时也开拓了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是现代法治经济社会的中外企事业单位重要的法律护航者和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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