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爱斌
Yang Aibin
合伙人会议主席、高级合伙人
E-mail:yab9226@126.com

律师介绍

杨爱斌,男,1963年2月出生,法学硕士。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从事专职律师28年来一直未间断为大型国企提供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曾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98.10案特别嘉奖”、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等嘉奖。


杨爱斌律师擅长刑事法方面的律师业务,特别擅长代理企业通过刑事诉讼途径主张权益,曾主编《城市房地产法理解与运作》(1995年出版)等法律专著,发表刑事法律专业论文15篇。杨律师对于工作认真细致,勤勉尽责,精益求精,与时俱进,勇于担当,在广东法律界享有较高声誉。



所获奖项

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98.10案特别嘉奖”、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等嘉奖。


杨爱斌律师擅长刑事法方面的律师业务,特别擅长代理企业通过刑事诉讼途径主张权益,曾主编《城市房地产法理解与运作》(1995年出版)等法律专著,发表刑事法律专业论文15篇。



社会职务

现为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

第七届、第八届和第九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现任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学会常务副会长

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

广东合邦刑事辩护研究院院长

广东省企业维权顾问团顾问

中国企业联合会维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是广东省企业联合会推荐的唯一律师)

    


经典案例

1998年担任“张子强案”主犯之一的朱玉成辩护人,承办律师获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首次因个案表现出色而颁发的特别嘉奖;


1999年至2004年间担任广州城市合作银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穗丰支行行长陈培芝的辩护律师,该案涉及的金额达163亿元;


1998年担任“湛江98.98案”中湛江市常务副市长叶振成的辩护律师,该案牵涉走私犯罪金额100亿元以上;


2009年3月至今代理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告广东中南创展集团有限公司(陈自业)合同诈骗罪案,并全程代理追缴赃款法律事务,涉案金额4.2亿元人民币,已经取得完全成功;


2009年3月至今代理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告广东民盈投资有限公司(王磊)合同诈骗罪案,并全程代理追缴赃款法律事务,涉案金额3.9亿元人民币,已经取得完全成功;


2009年3月至今代理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告广州海俊化工有限公司(蔡显国)合同诈骗罪案,并全程代理追缴赃款法律事务,涉案金额3.6亿元人民币,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9年3月至今代理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中山市中级法院制作补充判决,执行追缴南京新海达实业有限公司协助转移赃款9012万元法律事务,已经取得完全成功;


2010年,代理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刑事诉讼途径挽回属下新广林茂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并继续为林茂公司投资建设的佛山高明第一污水处理厂二、三期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担任粤海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并为粤海集团各成员企业的数十宗刑事追赃诉讼案件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其中,2004年至今,担任益怡有限公司诉讼代理人,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缴李瑞庚合同诈骗款1.1亿元人民币,该案历尽艰辛,最终获得完胜。


1993年以来接受300余宗各类经济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委托,提供辩护服务,服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得到当事人的普遍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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